文號:深財規〔2014〕6號
各有關單位:
為規范本市市直機關公務用車改革車輛拍賣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深圳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深圳市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辦法》《深圳市直機關公務用車改革實施方案》和《深圳市直機關公務用車改革車輛處置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我委制定了《深圳市直機關公務用車改革車輛拍賣辦法》,現予印發,請遵照執行。
深圳市財政委員會
2014年5月5日
深圳市直機關公務用車改革車輛拍賣辦法
第一條 為規范本市市直機關公務用車改革車輛(以下簡稱車改車輛)拍賣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拍賣法》(以下簡稱《拍賣法》)、《深圳市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深圳市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辦法》《深圳市直機關公務用車改革實施方案》和《深圳市直機關公務用車改革車輛處置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納入車改范圍的車改車輛拍賣,適用本辦法。
應予拍賣的車改車輛范圍,按照《深圳市直機關公務用車改革實施方案》和《深圳市直機關公務用車改革車輛處置辦法》等文件確定。
第三條 車改車輛拍賣工作遵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按法定程序陽光操作。
第四條 車改單位負責本單位應予拍賣車改車輛的封存、如實清點統計、資料收集整理、移交、申請轉移登記等工作。
市財政委負責車改車輛拍賣的組織協調、車改車輛處置審核和批復、委托價格鑒證、委托拍賣、車改車輛拍賣收入收繳國庫等工作。
市價格認證中心負責車改車輛的價格鑒證工作。
市小汽車定編辦負責定編車改車輛的過戶申請、注銷申請辦理工作。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車輛管理所負責妥善辦理拍賣成交的車改車輛轉移登記、報廢車改車輛的報廢和注銷登記等工作,并提供便利服務。
第五條 市政府指定拍賣機構(以下簡稱拍賣機構)受市財政委委托,負責聯合拍賣車改車輛。
拍賣機構在深圳市公共資源拍賣中心設立統一辦公場所和統一辦事大廳,依托統一交易平臺,按照《拍賣法》和簽定的《委托拍賣合同》開展拍賣工作,提供高效便捷服務。
第六條 拍賣標的為依法能辦理機動車轉移登記手續的車改車輛,以每一輛車改車輛為一個拍賣標的。拍賣采取網上拍賣,實行設有保留價的增價式拍賣。
第七條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按規定報名競購拍賣標的,但本市黨政機關、人大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民主黨派機關、人民團體、事業單位除外;以最高應價購得拍賣標的的競買人為買受人。
第八條 車改方案實施時,車改單位立即對本單位應予拍賣車改車輛封存并負責保管。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留用和私自解封使用,但車改單位為確保車改車輛安全和性能而進行的維護保養除外。
第九條 市財政委根據車改領導小組批準的車改方案,按規定出具車改車輛處置正式批復文件。
車改單位根據車改車輛處置正式批復文件,如實清點、統計本單位應予拍賣的車改車輛,并收集整理好車改車輛的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車船使用稅繳付憑證、保險單等資料。
車改車輛拍賣前,車改單位應當按照車改方案限時清查、處理本單位應予拍賣車改車輛的道路交通違法行為、交通事故和其他債權債務事項,不得影響全市車改工作的總體進程。
第十條 市財政委委托市價格認證中心對車改車輛進行價格鑒證。
市價格認證中心應當提速提效優先快速處理車改車輛價格鑒證工作,并將價格鑒證結論書以密封件形式報市財政委。
市價格認證中心應當客觀、全面地對車改車輛進行價格鑒證,確保所作出的價格鑒證結論的準確性。市價格認證中心所作出的車改車輛評估價即為車改車輛拍賣的保留價和起拍價。
第十一條 市財政委應當與市政府指定拍賣機構簽訂《委托拍賣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十二條 拍賣機構、市財政委、車改單位共同清點核實拍賣的車改車輛的數量、有關牌證手續等相關資料。
拍賣機構負責對拍賣的車改車輛進行查檔核實。車改單位應當提供與行駛證登記資料相符的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復印件(須查核原件)、有關證明材料等資料,并在相應的表格簽字蓋章。
第十三條 拍賣的車改車輛分單位、分批次進行拍賣。每次拍賣前,車改單位按照市財政委文件要求將拍賣的車改車輛統一停放在指定位置(地點待定)進行標的物展示,拍賣機構負責對拍賣的車改車輛進行照相、拓印。
市財政委、拍賣機構和車改單位同時辦理交接手續,車改單位將拍賣的車改車輛以及行駛證、車輛鑰匙、機動車登記證書、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車船使用稅繳付憑證、保險單等資料移交拍賣機構保管,市財政委負責監交。三方共同填寫《深圳市應予拍賣車改車輛交接表》并簽字確認。
拍賣的車改車輛統一展示場地租賃費用和保管費用由財政承擔。拍賣機構、市財政委、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車輛管理所等單位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在拍賣的車改車輛統一展示場地提供高效便民服務。
第十四條 拍賣機構應當在拍賣之日前10日根據市財政委提供的拍賣車改車輛信息,通過本市主要報紙、拍賣機構網站等媒體向社會公布拍賣標的明細、拍賣時間、拍賣地點、拍賣方式等信息。
第十五條 拍賣機構對拍賣的車改車輛進行標的物展示,展示期為7日。
第十六條 有意參與競購拍賣標的者憑身份證或組織機構代碼證、營業執照等資料前往深圳市公共資源拍賣中心辦理參加競拍手續并交納保證金。競拍保證金標準為每個標的10000元,同一競買人可參與多個標的競買。競買人可以自行參加競買,也可以委托其代理人參加競買。
第十七條 拍賣會舉辦前60分鐘,市財政委、車改單位必須到達深圳市公共資源拍賣中心拍賣現場。在各方共同監督下,由市財政委工作人員拆開價格鑒證結論書密封件,并將該價格現場提供給拍賣機構。
拍賣結束后,拍賣機構現場制作《拍賣結果匯總表》,由市財政委、車改單位、拍賣機構共同簽字確認。
第十八條 拍賣的車改車輛評估價格在10000元以下的,每次競拍增價幅度不低于500元;評估價格在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每次競拍增價幅度不低于1000元;評估價格在50000元以上100000元以下的,每次競拍增價幅度不低于2000元;評估價格在100000元以上150000元以下的,每次競拍增價幅度不低于3000元;評估價格在150000元以上的,每次競拍增價幅度不低于5000元。競買人一經應價,不得撤回,當其他競買人有更高應價時,其應價即喪失約束力。
前款所稱的以上包含本數,以下不包含本數。
第十九條 拍賣的車改車輛網上競價的結束并不意味著成交,拍賣成交與否按照《拍賣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以拍賣師現場宣布為準。拍賣成交的,競買保證金不沖抵成交價款,直接轉為履約保證金。
買受人在拍賣會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前往深圳市公共資源拍賣中心簽訂《車輛拍賣成交確認書》,支付成交價款及傭金,成交價款上繳財政指定賬戶并由財政統籌使用。買受人按《深圳市非稅收入繳款通知書》向市財政委指定代收銀行一次性支付成交價款。財政代收銀行負責出具成交價款的財政票據,拍賣機構負責出具傭金發票和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
拍賣成交需向稅務機關繳納的增值稅等稅款,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拍賣行取得的拍賣收入征收增值稅、營業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9〕40號)、《深圳市二手車交易增值稅征收管理辦法》(深圳市國家稅務局公告2011年第5號)等規定執行,對拍賣機構受托拍賣增值稅應稅車改車輛,向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應當按照規定的征收稅率征收增值稅。
買受人購買已經辦理車輛購置稅免稅手續的車改車輛,應當按照《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27號)等規定到稅務機關重新辦理申報繳稅或免稅手續。
第二十條 車改單位、拍賣機構、買受人備齊《機動車注冊、轉移、注銷登記/轉入申請表》、現車改車輛所有人身份證明、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行駛證、《車輛拍賣成交確認書》、成交價款繳納憑證、二手車銷售統一發票等資料,按照《機動車登記規定》交驗機動車,辦理機動車轉移登記手續。辦理機動車轉移登記手續費用由買受人承擔,拍賣機構應當在拍賣公告中特別說明。
拍賣成交的車改車輛,不得繼續保留和使用原機動車號牌,原機動車號牌由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收回處理。
拍賣成交的車改車輛轉移登記后,車改單位、拍賣機構應當將新核發的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復印件存檔,拍賣機構將上述復印件送市財政委備案。拍賣成交的車改車輛屬于定編車輛的,車改單位要按照廣東省小汽車定編管理規定中關于辦理車輛過戶的規定,在廣東省公務用車管理網上提出車輛過戶申請,并向市小汽車定編辦提供《定編車輛過戶申請函》(加蓋單位公章)、《車輛拍賣成交確認書》復印件、機動車登記證書變更記錄復印件存檔。
拍賣成交的車改車輛轉移登記后,拍賣機構應當及時通知買受人提車。買受人應當在接到拍賣機構通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提車。拍賣機構負責將車輛以及有關資料移交買受人,市財政委負責監交。三方共同填寫《深圳市拍賣成交車輛交接表》并簽字確認。買受人延遲提車的,車輛損壞、滅失等風險均由買受人自行承擔。
原車改車輛所屬車改單位憑車改車輛拍賣處置正式批復文件、《車輛拍賣成交確認書》、成交價款繳納憑證等資料辦理固定資產賬務核銷手續。
第二十一條 首次拍賣未成交的車改車輛,由拍賣機構統計清點報市財政委。市財政委確認后,委托市價格認證中心重新評估,并按照規定舉行第二輪公開拍賣。經四輪拍賣仍未成交的車改車輛,按報廢處理。市財政委作出報廢處置批復文件。
市財政委、拍賣機構、報廢車改車輛所屬的車改單位(以下簡稱報廢車屬單位)應當及時辦理報廢車改車輛交接手續,拍賣機構負責將報廢車改車輛以及所接收資料移交報廢車屬單位,市財政委負責監交。三方共同填寫《深圳市報廢車改車輛交接表》并簽字確認。
報廢車屬單位備齊代辦機動車報廢和注銷登記所需的行駛證、機動車登記證書、機動車前后鐵牌、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授權委托書》《報廢車輛車況登記表》《機動車注冊、轉移、注銷登記/轉入申請表》等資料,將代辦資料、報廢車改車輛交本市具有報廢汽車回收資質的企業(以下簡稱報廢汽車回收企業),委托報廢汽車回收企業代辦(免費)機動車報廢和注銷登記手續,所得回收款項上繳財政指定賬戶并由財政統籌使用。
報廢車改車輛屬于定編車輛的,報廢車屬單位要按照廣東省小汽車定編管理規定中關于辦理車輛注銷的規定,在廣東省公務用車管理網上提出車輛注銷申請,并向市小汽車定編辦提供《定編車輛注銷申請函》(加蓋單位公章)、《報廢汽車回收證明》第五聯原件、《機動車注銷證明書》復印件存檔。
報廢車屬單位憑車改車輛報廢處置正式批復文件、《報廢汽車回收證明》《機動車注銷證明書》、報廢處置價款繳納憑證等資料辦理固定資產賬務核銷手續。
第二十二條 買受人不按照《拍賣法》及本辦法第十九條規定及時簽署《拍賣成交確認書》、支付成交價款及傭金的,視為買受人違約。根據《拍賣法》第三十九條和拍賣公告、競買須知、拍賣規則、網上拍賣會流程等規定和文件,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拍賣機構將履約保證金上繳財政指定賬戶,同時市財政委委托拍賣機構將拍賣標的再行拍賣,原買受人應當支付第一次拍賣中本人應當支付的傭金。再行拍賣的價款低于原拍賣價款的,原買受人應當補足差額。
拍賣機構應當將買受人違約的處理結果報市財政委、車改單位、市紀檢監察機關。
第二十三條 拍賣成交后,買受人按照《拍賣法》及本辦法第十九條規定簽署《拍賣成交確認書》、支付成交價款及傭金的,拍賣成交的車改車輛轉移登記后,拍賣機構在買受人提車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辦理全額無息退還履約保證金手續。拍賣成交的車改車輛經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車輛管理所確認無法辦理轉移登記的,拍賣機構、市財政委等單位應當分別及時辦理履約保證金和傭金、成交價款等款項全額無息退還手續。
因買受人轉入地實行機動車限購政策導致無法辦理轉移登記(轉入)的,成交價款和傭金不予退還,買受人自行承擔相應風險,買受人符合辦理深圳市內機動車轉移登記條件的可依法辦理,拍賣機構應當在拍賣公告中特別說明。
對參加拍賣但未競買成功的競買人,拍賣機構在拍賣會結束后3個工作日內辦理全額無息退還保證金手續。
第二十四條 擬拍賣的車改車輛,因證照不齊或已到國家報廢標準等不符合辦理機動車轉移登記條件的,市財政委統一登記收攏作出報廢處置批復文件,報廢車屬單位按規定辦理報廢等手續。
第二十五條 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車改車輛拍賣過程中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的,依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六條 《深圳市應予拍賣車改車輛交接表》《深圳市報廢車改車輛交接表》《深圳市拍賣成交車輛交接表》等表格文書由市財政委另行制定。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對拍賣車改車輛未做規定的,依照《拍賣法》《拍賣管理辦法》《拍賣監督管理辦法》《機動車登記規定》《報廢汽車回收管理辦法》《機動車強制報廢標準規定》《二手車流通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由市財政委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